| 丰台地税局工作职责 |
| 丰台区地税局设12个职能科室,10个税务所,1个稽查局,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机关科室的设置及职能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工作;负责本局TAX861网站维护等工作。 2. 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3. 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私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印花税监督代售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4. 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 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5. 纳税评估科 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部分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征管和检查的协调工作。 6. 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 7. 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局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 8. 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 9.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务、群众、工会、共青团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11.监察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局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2.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 (二)基层税务所的设置及职能 1. 第一税务所 负责丰台辖区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核查与发售、纳税人的申报、税款征收工作;受理发票兑奖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行政审批和开具涉税证明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涉税事宜。 2. 园区涉外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丰台高科技园区内及丰台区范围内涉外投资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3. 丰台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丰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4. 卢沟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卢沟桥、宛平街道办事处,卢沟桥乡范围内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5. 铁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东铁营、方庄、西罗园、右安门、马家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6. 南苑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南苑、东高地、大红门、和义街道办事处,南苑乡辖区内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7. 花乡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新村街道办事处、花乡、老庄子乡辖区内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8. 长辛店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长辛店、云岗街道办事处,长辛店镇、王佐镇辖区内的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约谈、函告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发票核定及代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受理纳税人其它涉税事项。 9. 第一个体集贸税务所 负责丰台辖区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私人机动车的征收及代征管理工作。 10.第二税务所 负责全区个人房产契税、二手房交易以及其他房产交易等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稽查局的设置及职能 依据征管法,设置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简称丰台区地税局稽查局,加挂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牌子),级别与丰台区地税局内设机构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辖区内的税务检查工作;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工作;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工作;负责各项检查涉税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 丰台区地税局稽查局为丰台区地税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内部按照立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设置行政科,级别与丰台区地税局内设机构级别一致,具体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1. 立案科 负责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对所有的税务检查案件进行立案;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交换;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 2. 检查一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3. 检查二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4. 审理科 负责对本局所有检查案件的审理等工作。 5. 执行科 负责本局所有税务检查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偷抗税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四)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后勤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健、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来局办理公务人员接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