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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纳税指南
 
  问:什么是车船税?
  答: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问:哪些人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问:拥有载客汽车的纳税人每年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载客汽车分为四种: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每年分别需要缴纳税款600元、540元、480元、300元。
  问:如何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客车?
  答: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问:车船税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缴纳?
  答: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问:2007年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什么时间,在哪缴纳?
  答:2007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纳税人,其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设置的任何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场所或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新丰汽车驾驶学校、税丰达咨询服务中心代征点申报缴纳税款。
  问:缴纳车船税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车船使用(牌照)税完税凭证。
  问:北京市车船税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北京市车船税税额标准按照《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注

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注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

每辆

600元

包括:电车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

每吨

3元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中型客车

每辆

540元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

每吨

4元

小型客车

每辆

480元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

每吨

5元

微型客车

每辆

300元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

每吨

6元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专项作业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

96元

 

摩托车

每辆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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