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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
| 丰台区地方税务局创建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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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落实“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工作宗旨,丰台区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2005年取得“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从规范服务,夯实基础,完善手段入手,明确了“征收工作以服务为中心,管理工作以评估为中心,稽查工作以办案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着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营造和谐税收环境。
2007年,丰台区地方税务局提出了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并从“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方面进行严格内部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创建全国先进是一项长期的过程,需要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和奉献,更需要广大纳税人的帮助和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服务社会,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希望广大群众和纳税人对丰台地税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部门:丰台地税局基层工作科联系电话:63829029
丰台区地方税务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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